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参加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10-31 17:45 浏览量: 2676

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10月30日结束。因受疫情影响,少数考生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也为上述考生顾全大局,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深表谢意。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后,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非疫情防控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未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

1.有国家划定的中高风险地区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重点涉疫地区(10月29日更新)旅居史的;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不符合《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10月27日更新)》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

3.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10月27日更新)》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

4.因疫情防控措施,考试当天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的;

5.10月29日的天津健康码为红码,且明确向所属考区承诺,放弃本次考试的;

6.10月29日接到我院推送的手机短信(内容为:“考生你好,由于考前你本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市防控指挥部划定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请遵守防疫规定明天不要到考点参加考试。谢谢!”) 的。

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所有提交申请的考生须提供显示考生身份信息的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

2.符合受理范围中条件3的考生,还须提供显示考生身份信息的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

3.符合受理范围中条件4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显示考生身份信息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

受理时间及申请办法

1.11月1日 - 2日,考生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11月3日 - 5日,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进入“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在线提交退费申请,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选择“退费原因”,并上传证明材料;

3.受理范围中符合条件5或条件6的考生可免于申请, 直接退费;

4.超过受理时限(11月5日)视为自愿放弃。

几点说明

1.本次退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3.考生须确保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信访咨询电话:23769162 / 23769300END

编辑:葛格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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